2015-10-26
公司党委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坚持密切联系实际,以解决突出问题为主,近日按照中船重工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先后修订完善并新制订了多项制度和规定。
修订完善的共五项:《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和《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其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对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形式做了明确界定,是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重新修订、完善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对于公司实现新常态下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经过修订,在内容上提出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高把握新常态、谋划新发展、争创新业绩、开创新局面的能力。新修订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对责任追究内容更加明确,对责任追究标准,更加细化。“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后,在申报条件上,要求更加严格、更加规范。
新制订的共四项:《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内部公示制度》、《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监督对象问题线索管理办法》、《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其中“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内部公示制度”,加大招投标过程管理,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和管理责任分工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要求执行情况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关于监督对象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主要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反映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问题线索(简称问题线索)的管理,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是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强化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防控措施。这九项新规定的及时出台,将对公司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反“四风”、反腐败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晓林)